摘要
苏政办发[2016]81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国土资源厅《关于省交通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征地补偿安置的实施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6年7月13日关于省交通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征地补偿安置的实施意见省交通运输厅省国土资源厅根据《江苏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省政府令第93号)、《省政府关于调整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苏政发[2011]40号)等规定。
出处
《江苏省人民政府公报》
2016年第15期38-40,共3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Jiangsu Provi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