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苏政办发[2016]151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行政许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保障建设工程防雷安全,根据《国务院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决定》(国发[2016]39号)以及《中国气象局等11部委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决定〉的通知》(气发[2016]79号)精神。
出处
《江苏省人民政府公报》
2017年第2期41-43,共3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Jiangsu Provi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