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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关于取消15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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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苏政发[2017]142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省人民政府决定,相应取消15项行政许可事项。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衔接工作,及时停止审批已公布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并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政府服务,提高改革的系统性、协同性、针对性和有效性。附件:省政府决定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共计15项)
机构地区 江苏省人民政府
出处 《江苏省人民政府公报》 2017年第21期13-16,共4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Jiangsu Provi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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