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苏价规〔2017〕10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为了进一步深化价格改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国家发改委有关要求,对我省2015年公布的《江苏省定价目录》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江苏省定价目录》已经省政府审核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本通知自2018年2月1日起施行。江苏省物价局《关于公布〈江苏省定价目录〉的通知》(苏价规〔2015〕2号)同时废止。
出处
《江苏省人民政府公报》
2018年第1期75-79,共5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Jiangsu Provi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