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苏政办发[2018]16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江苏省超标粮食处置办法》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8年2月14日江苏省超标粮食处置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超标粮食处置工作,保障全省粮食质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并参照《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等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出处
《江苏省人民政府公报》
2018年第5期46-51,共6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Jiangsu Provi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