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苏政发[2018]145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意见》(国发[2018]16号)精神,完善既有激励又有约束、既讲效率又讲公平、既符合企业一般规律又体现国有企业特点的薪酬分配机制,充分调动国有企业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出处
《江苏省人民政府公报》
2018年第21期14-20,共7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Jiangsu Provi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