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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货运价格市场调节范围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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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发布《关于深化铁路货运价格市场化改革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决定扩大铁路货运价格市场调节范围,简化运价结构、完善运价体系,并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通知明确,铁路集装箱、零担各类货物运输价格,以及整车运输的矿物性建筑材料、金属制品、工业机械等12个货物品类运输价格实行市场调节,由铁路运输企业依法自主制定。将执行国铁统一运价电气化路段收取的电力附加费并入国铁统一运价,不再单独收取。通知要求,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整车运输各货物品类基准运价不变,铁路运输企业可以国家规定的基准运价为基础。
作者 熊丽
出处 《广东交通》 2018年第1期43-43,共1页 Transportation of Guangd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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