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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沙新区出台首个海员奖励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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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根据《细则》,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鼓励具有国际海员培训资质的专业机构入驻南沙并在南沙开展培训业务,对国际海员进行适任培训并取得适任证书的,按1000元/人次标准予以奖励;对国际海员进行专业技能和特殊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的,按200元/人次标准予以奖励。
作者 梁武昌
出处 《广东交通》 2018年第2期32-32,共1页 Transportation of Guangd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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