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重庆万州袭击公交车司机事件社会危害性极大,但对该类行为如何定性,实务界与理论界分歧颇大。因此,用刑法理论来分析行为人的行为性质,为正确定罪量刑奠定法理基础迫在眉睫。文章以重庆公交坠江事件为视角,客观分析各行为人行为时的主观罪过,为罪刑相适应提供法理依据。基于法律对公民权利保障的目的,可增设妨害安全驾驶罪。
作者
张素敏
王士超
Zhang Sumin;Wang Shichao
出处
《武汉交通职业学院学报》
2019年第1期27-30,共4页
Journal of Wuhan Technical College of Communicati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