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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途中出车祸并非都算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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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案例:2016年6月初,陈某经老乡林某介绍,到某公司承建的工地工作。上班之后,陈某与用人单位说好收入是按照工程量结算的,每月工资由包工头郑某发放。6月底,陈某乘坐他人驾驶的摩托车前往工地干活,途中发生车祸。陈某身受重伤,送医途中不幸死亡。
作者 林钦
出处 《就业与保障》 2017年第6X期24-24,共1页 Employment and Secur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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