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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能否以年龄偏大而降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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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小保:我在一家公司工作多年,合同到期时,公司虽同意与我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岗位也不变,但以我年龄偏大、工作效率下降为由,提出将我的工资由原来的6600元降低至6000元。我认为自己在公司工作多年,对公司有贡献,公司的行为属于歧视老职工。请问:我能主张'原岗原薪'吗?
作者 小保 盛宜刚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就业与保障》 2019年第1期10-10,共1页 Employment and Secur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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