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县域义务教育政策呈现"促两基—促均衡—基本均衡—优质均衡"的四个发展阶段,在前三个阶段中伴随着"群体均衡"导向的"被平均"局限性、缺乏对弱势个体教育机会的精准识别等问题,因此,要实现县域义务教育由"群体均衡"向"个体关注"转变,必然要健全对弱势个体精准识别的政策支持,改善县域义务教育对弱势个体针对扶贫的办学过程,加强县域义务教育对弱势个体教育公平的结果评估。
出处
《教学与管理》
北大核心
2019年第12期31-34,共4页
Teaching and Administr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