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庐山白鹿洞书院东碑廊有一通清乾隆三年(公元1738年)由当时南康郡守董文伟所立的《白鹿洞书院教规》碑,碑文除镌刻了南宋朱熹守南康军时手订的《教规》外,还附录了《程董二先生学则》(以下简称《学则》)以及朱熹在公元1187年所书的跋文。查清同治十一年(公元1872)修撰的《德兴县志》在《卷三九·艺文志·文征·杂著》中,首篇录了朱熹的跋文,还有《学则》十二条(自“居处必恭”至“相呼必以齿”)逐条咸有说明。
出处
《江西教育学院学报》
1986年第2期12-15,共4页
Journal of Jiangxi Institute of Edu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