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东南亚胡椒在明代的中国,其不仅是饮食调味、医疗保健的重要原料,亦被赋予了多重经济职能。在朝贡贸易、海禁政策、白银短缺、民间走私、隆庆开海等多重因素的交织作用下,作为舶来品的胡椒不仅成为明廷赏赐百官、奖励军功、支付薪俸的主要物品,市舶抽分、进口商税的重要来源,而且时常作为商品贸易的纽带和润滑剂,甚至有了货币职能的雏形。
出处
《江西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3期156-166,共11页
Jiangxi Social Sciences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明清香料流动与中外文化交融研究"(17CZS049)
江苏省社科基金项目"海上丝绸之路视野下的明清香料贸易研究"(15LSC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