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儀禮》所用之豐有兩種,一種屬於射器,爲行射禮時專門承罰爵的底座,外形似豆;另一種屬於酒器,爲天子、諸侯承酒樽的底座,外形有似棜禁。鄭玄一時不察,將《鄉射禮》所用之豐的解釋搬用到《燕禮》之中,遂使二者混一。後儒若賈公彦、聶崇義等,未救其失,一仍其誤。承罰爵之豐得名與豆有關,而承酒樽之豐得名的由來,衆説紛紜,似當以豐侯失國説最为可信,非此莫彰周人重酒戒之德。
出处
《经学文献研究集刊》
2016年第2期24-32,共9页
Journal of the Studies on Chinese Classics and Literature
基金
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第二批)“《儀禮》復原與當代日常禮儀重建研究”(14ZDB009)階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