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六、[社会抚养费征收主体] 所谓“社会抚养费征收主体”是指依据《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有权作出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机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四十一条和《办法》第四条规定社会抚养费的征收主体为县级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法与办法之所以将以往社会抚养费的征收主体由乡(镇)人民政府上升为县级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
出处
《人口与计划生育》
北大核心
2003年第2期28-28,35,共2页
Population and Family Plann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