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外合资企业的谈判,一般要经过建立项目建议书、初步可行性分析、详细可行性分析和达成协议四个阶段。在这个过程中双方必须解决合资企业的资本构成、技术引进方式、组织机构、财务制度、市场预测、利益分配及劳动管理等一系列问题,最后产生合资企业的协议、合同、章程三个文件。通过对北京、上海、广州十几家合资企业的谈判调查,我们感到:谈判之所以成为合资企业成败的关键,在于在谈判中,双方的权利、责任,风险和利益要用协议的形式固定下来。也就是说。
出处
《经营与管理》
1986年第1期35-39,共5页
Management and Administr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