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从推行厂长(经理)负责制以来,“需要厂长经理如何如何”,成了人们一个普遍注意的重要议题。人们总是把厂长经理理想化,要求厂长经理具有改革的魄力、开拓的信心、清醒的头脑、战略的眼光、明确的目标、踏实的作风、顽强的毅力、忘我的精神,优良的素质、高超的艺术,从而做出巨大的贡献,干出显著的功绩。我认为,这种议论对厂长经理寄托了殷切的希望,给厂长经理指出了努力的方向。但是,仅仅停留在这种议论上是远远不够的,也是极不公平的,甚至是十分有害的。因为,若要得到“需要厂长经理的”,则要给予“厂长经理需要的”。前者是后者的必然结果,后者是前者的必要条件。所以,人们不仅要及时提出对厂长经理的合理要求。
出处
《经营与管理》
1987年第2期44-46,共3页
Management and Administr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