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教育家型教师目前虽然没有统一的定义,但有一点是公认的,即教育家型教师一定具有独特的教育思想、观点或理论,并能够对教育实践发挥显著的指导、引领和带动作用。这里,独特的教育思想、观点或理论源自个人的教学主张,因此,教育家型教师一定是拥有主张、实践主张,并在长期的教学实践中不断丰富和完善教学主张,最终形成相应的教育思想、观点或理论体系。
出处
《教育家》
2018年第40期50-53,共4页
Educator
基金
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人民教育家培养工程专项重点资助课题“中等职业学校微型游戏项目教学体系整体建构的实践研究”的阶段性成果,课题编号:R-a/2018/09,主持人:崔志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