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然这一概念,首见于《道德经》:'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在这里,老子用了一气贯通的顶针手法,将天、地、人乃至整个宇宙的生命规律精辟阐述出来。'道法自然'揭示了整个宇宙的特性,宇宙天地间万事万物均效法或遵循'道'的'自然而然'规律,教育亦不例外。心,包括思想、情感、信仰、价值观等。自然之心就是得道之心,有道之心,就是人的思想、情感、信仰、价值观符合道,顺应规律。自然之心不是与生俱来的,也不是靠外在压力植入的.
出处
《教育家》
2019年第3期68-69,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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