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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对话和交流中厘清家校共育的边界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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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是最为常见的两种教育形态,二者和谐有序共建,对学生的发展能够起到'1+1>2'的作用。当然,'1+1>2'是有前提的,即学校和家庭各司其职,配合默契,合作融洽。倘若家校权责定位不清,相互施加'不应该'的期待与影响,家校共育的基础便会逐渐坍塌。因此,何为'应该'、何为'不应该',就显得非常关键。
作者 王晋 黄洁茹
出处 《教育家》 2019年第16期20-21,共2页 Educ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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