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义务教育问责工作一直是以政府主导、行政推动的方式开展,这对过去我国义务教育发展起到了重要的调控与引导作用,但也成为当前我国教育问责走向专业化、民主化的主要障碍。要破解义务教育问责制实施的'行政倾向'困境,应明晰政府、学校、社会之间的责权关系,规范社会对教育的责任体系,实现义务教育问责从管理走向治理的转变,进而构建出'责任共担、共同治理'的实施体系,即明确专业导向的问责关系、强调共同建构的责任主体、注重分层分类的内容体系、坚持质量改善的结果处理。
出处
《教育科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9期29-35,共7页
Educational Science Research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2017年度社会学一般项目“西南边境民族地区农村贫困家庭子女贫困再生产的发生归因及其干预研究”(17BSH070)的阶段性成果
“广西高等学校千名中青年骨干教师培育计划”专项经费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