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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还是义务:义务教育阶段受教育权性质的再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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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义务教育阶段人学受教育作为一项权利,需要得到保障,这基本没有争议。但义务在现有的法律体系下被规定为以入学并完成规定年限的学校教育为唯一的履行方式,值得商榷。现实生活中,父母不送子女人学,一般有两种情况:以前较为常见的是因为家庭贫困,父母认为读书回不了本或者认为读书没用而致子女失学;现在随着经济发展,越来越多出现的情况是在经济文化条件较好的家庭里.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教育探究》 2018年第6期13-13,共1页 Educational Stu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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