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家与企业都是组织的不同形式,从需要获取合法性这个角度而言,两者是一致的。任何组织都要对多个个体的活动进行有意识地协调,其中包括个体成员的协作意愿、共同目的以及成员之间的沟通渠道三个要素。国家与企业都是组织的不同形式,不论在制度设计和内部治理的问题上,还是在合法性获取与外部环境上,都有着天然的一致性。而对于中国家族企业而言,其与中央王朝的一致性则更多。清代是中央王朝最后一个朝代,一无外戚之祸,二无阉宦弄权.
作者
陈凌
章迪禹
Chen Ling;Zhang Diyu
出处
《家族企业》
2019年第8期85-86,共2页
China Family Business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