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胡汝麟为近代河南著名的实业家、教育家、政治家,在交涉福公司矿案期间,他申明大义,并中州、明德和豫泰三公司为中原公司。公司成立后,胡汝麟因保护公司商股利益、反对官方控制,又被当时的河南省政府以维护地方利益为名屡遭打击。同时,在与福公司谈判中,由于无法在民意与外交之间取得平衡,以及无法调和土窑与机器采冶之间的新旧矛盾,胡汝麟陷入了"用心最苦而声誉最坏"的困境,其情其志值得今人思索。
出处
《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14年第2期7-11,共5页
Journal of Jiaozuo Teachers College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编号:10BZS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