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为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跨部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促进招标投标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商务部、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等九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通知》明确提出'限制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应当在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出处
《建筑市场与招标投标》
2016年第6期20-22,共3页
Construction Market and the Bid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