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7月16日,国务院以国务院第682号令公布了《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小编梳理对照新老《条例》发现,新《条例》主要在以下几方面作出了重大修改:一、删除'环评单位资质'条款,取消了资格证书审查制度的要求;二、取消竣工环保验收行政许可,将竣工验收的主体由环保部门调整为建设单位;三、增加'不予审批情形'条款,明确环评审批要求;
出处
《建筑市场与招标投标》
2017年第4期24-24,共1页
Construction Market and the Bid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