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9年1月14日北京市住建委官网发布《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优化建设工程招投标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明确提出,自自发布之日起,北京市社会投资的房屋建筑工程:不再强制要求进行招投标。建设单位直接发包的,可直接与承包单位签订合同,不需要办理直接发包手续。进入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建设工程分平台进行招标的,取消招标人自行招标条件备案、资格预审文件备案、招标文件备案和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备案,不再公布承包商信息。
出处
《建筑市场与招标投标》
2019年第1期19-20,共2页
Construction Market and the Bid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