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金融领域有融资和非融资之分,信用担保也有促进金融融资和保障债权实现的双重特性。国际惯例的工程担保制度是债权担保和担保物权两个制度体系作用下的实践结果,物权债权化用在融资领域,债权物权化用在非融资领域。而金融融资领域的独立保函和备用信用证却是我国国内工程担保制度的基础模式。国内工程担保制度的研究、应用与推广尚处起步阶段,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本文主要通过对民法体系中债权担保与担保物权理论阐述工程担保制度的法律属性,分析美国、法国和日本等部分发达国家工程担保制度理念及立法状况,研究国际商会惯例工程担保制度三个基础模式及三个延伸模式,并希望在总结国外发达国家先进经验的基础上,就解决国内工程担保制度推行过程中遇到的突出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
出处
《建筑市场与招标投标》
2019年第2期49-58,共10页
Construction Market and the Bid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