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古人论文,从先秦的“言有序”(《周易·艮》),历代以降,直至清末林舒的“入者,师法也;出者,变化也”(《春觉斋论文》),都是肯定为文有法的。但是,古代文章家们同时也注意到这样一个无法否定的事实:为文之事虽然有法,却并非象工匠艺人制作金石土木器物那样简单,授之以法便可为之。制作金石土木器物讲求貌似形同,而论文叙笔则追求标新立异。文章唯其殊异,才能存留于天地之间,流传于后世百代。历史上那些流芳千古的佳作至文,无不具有自己独特的个性,放射出自己奇异的光芒。它们无法用律定的法度加以规范,也难于抽象出具有普遍意义的法度,即使从中抽象出某些法的条文来运用于写作实践,写出来的文章也往往并非是佳作至文。怎样解释这一现象呢?历代文章家发表过种种见解。有人说,写文章“能与人规矩,不能使人巧”。
出处
《长江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1987年第3期35-38,共4页
Journal of Yangtze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