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对于互联网大数据平台之争,目前已经有很多案例,不再一一介绍。值得注意的是,在特定的市场条件下,平台也很有可能由竞争转为合谋,这种迹象已有表现。比如滴滴和Uber中国之间,前期是竞争关系,后期完成了合并。滴滴和Uber中国的合并,既可视为经营者集中,也可视为是滴滴与Uber全球的合谋。因为合并后,Uber全球放弃了中国市场,至于滴滴和Uber全球将来会不会在全球划分市场,还值得仔细观察。
出处
《竞争政策研究》
2017年第5期55-57,共3页
Competition Policy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