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不应脱离实际“漫天要价”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案情简介:申诉人林某原系A单位职工,与A单位签订了为期五年的劳动合同,在此期间,A单位将资产转给B单位,林某随之转到B公司。B公司作出了新的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的实施意见,并与林某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在此期间,B公司又将股权转让给被诉人C公司。在C公司组建前,B公司一直为待岗人员发放生活费,C公司组建后因资金困难,一直未启动生产,但继续为待岗人员发放生活费,林某作为待岗人员,按月领取了生活费。
作者 梁丽
出处 《四川劳动保障》 2003年第1期35-35,共1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