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解放前,旧中国的对外贸易和海关完全受帝国主义国家及其代理人的支配和控制。外国在华银行享有发行钞票、发布汇价、管理外汇平准基金和操纵外汇汇兑业务的特权。例如第一次世界大战前,英国汇丰银行买入和卖出的外汇总值经常占上海外汇市场成交量的60%,并利用其雄厚的外汇资金实力,任意操纵外汇牌价,赚取厚利。这一时期,国际收支长期出现大量逆差,通货膨胀,货币贬值,外币在市场上自由流通,金融物价严重混乱。新中国成立后,人民政府指定中国人民银行为国家外汇管理机关,开始实行对外贸易统制,并建立独立自主的外汇管理制度和汇价制度,取缔外国银行在华的金融特权,禁止外币在市场上流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