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某铁厂1995年建厂,职工总人数130人,以生产生铁为主要产品,主要危害因素为煤尘、铁矿尘、噪声、高温等.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第二十四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和第三十二条"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第三十六条"劳动者享有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的卫生保护权利"的规定,我所于2002年6月20日~7月7日对该单位有害作业场所进行了监测,对有害作业工人52人进行了体检,结果如下.
出处
《职业与健康》
CAS
2003年第3期20-21,共2页
Occupation and Healt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