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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流动资金的“萎缩,症必须综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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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企业要进行商品生产与流通,必须具备与生产规模相合理配套的流动资金,才能使企业生产保持正常的运转。当前广州市国营企业流动资金普遍严重短缺,尤其是大中型企业,它直接制约企业生产的发展和经济效益的提高,在加快改革开放步伐的新形势下,随着生产的发展,势必使过去存在生产发展与自补流动资金的不同步增长现状将会进一步突出,企业目前流动资金只占15%的比例会继续下降。因此,企业流动资金“萎缩”症亟待治理。 1983年,国务院以国发100号文颁布了国家对企业流动资金管理的规定。明确了国营企业流动资金管理由原来的财政、银行、企业主管部门三家共管改为银行一家独管。尽管国务院通知要求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各级计委、经委。
出处 《广东金融》 1992年第11期36-37,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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