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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台湾海峡两岸不定期船舶运输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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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根据交通部1996年8月发布的《台湾海峡两岸间航运管理办法》和国务院2001年12月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的有关规定,未经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批准,任何企业和船舶不得经营中国内地与台湾地区之间的双向直航和经第三地的船舶运输业务。
出处 《中国船检》 2002年第12期42-42,共1页 China Ship Surve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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