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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省集团企业的组织管理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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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台湾集团企业的构成标准台湾集团企业在法律上不具有任何地位,是一种超法律的组织,其构成标准分为主观和客观两个方面。从主观上讲,集团企业必须具有“集团性”,各分子企业之间具有一种心理上的认同感。这要求各分子企业必须具有同属一体、休戚相关的思想意识,在生产营销、财务、人事等方面必须相互配合,相互支持。
作者 高书敬
出处 《外国经济与管理》 CSSCI 北大核心 1991年第9期38-39,共2页 Foreign Economics & Manag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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