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清代地方衙门立卷有定稿存卷制度、粘连用印制度、文件归档、案卷移交制度 ,多以一事一案立卷 ,造册交代。卷内文件按时序排列 ,发文稿以文件形成时间为准 ,收文以文件到达日期为准 ,先立案 ,案内各文依当时文书办理程序自然积累。案卷通常是按各衙门房科职掌分类 ,案卷封面文字格式大体统一。立卷方法经济适用、简便易行、行之有效。这些方法沿用 ,直至民国初年 ,其中的原则至今仍然适用。清代文书立卷为清代档案的积累奠定了基础 ,也为当今纸质文件的立卷提供了经验。
出处
《档案学通讯》
CSSCI
北大核心
2003年第2期94-96,共3页
Archives Science Bullet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