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充当军品的精明买主,实现以最低的费用、最好的方式和最短的时间获得性能最佳的武器装备,美、英、法、德、俄等国家十分重视军品采办管理,他们在加强军品采办的集中统一管理和法制建设,提高军品采办人员素质,加强合同管理、成本监督,以及军品科研、试验、鉴定和验收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 1.设立集中统一的管理机构,对武器装备采办实行全寿命管理 装备采办部门是否精明的一个重要标志是有没有一个强有力而精明的领导班子,以及这个班子是否能对武器装备的整个发展过程实行“从生到死”的全寿命管理。目前,美、英、法、德、俄等国均对国防科研和武器装备采办实行集中统一的管理体制,
出处
《国防技术基础》
2003年第2期24-26,共3页
Technology Foundation of National Def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