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种子法的出台和实施 ,农业院校、农业科研院所及民营企业等将和省、市、县级种子公司一起加入种子经营的行列 ,使得种子市场的竞争变得空前的激烈。有形种子市场的缺乏使得各种子经营商家无竞争的场所。种子市场的建设 ,由于历史的原因大大落后于其它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市场的建设。有条件的种子公司、农业院校、农业科研院所应利用自身的优势和工商部门联手建设种子市场 ,通过种子市场的运作在加快种子产业化的发展过程中发展壮大自己。
出处
《种子》
CSCD
北大核心
2003年第1期68-69,共2页
Se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