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现行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具有明显的过渡性特征 ,原财政包干体制中的转移支付因素、分税制中的税收返还和过渡期转移支付同时并存 ,双轨运行。现阶段应注意 :(1)目前均等化转移支付的规模还是很小 ,为了更好地取得省区间横向平衡 ,转移支付体系应从“收入返还”调整为以均等化拨款为基础的转移支付体系 ;(2 )加大过渡期转移支付力度 ,明确过渡期转移支付的规模 ;(3)财政转移支付要在广度上、深度上落实好 。
出处
《经济体制改革》
CSSCI
北大核心
2003年第2期111-114,共4页
Reform of Economic Syste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