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普惠制是普遍优惠制的简称,它是发达国家给予发展中国家出口制成品和半制成品(包括某些初级产品)普遍的、非歧视的、非互惠的一种关税减免优惠制度。该制度自1971年实施以来,迄今已20年,到目前为止,普惠制的给惠国计有27个,它们是:欧共体12国、日本、奥地利、新西兰、芬兰、挪威、瑞士、瑞典、加拿大、澳大利亚、捷克、保加利亚(它既是给惠国同时又是受惠国)、匈牙利、波兰、前苏联和美国。接受普惠制待遇的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已达170多个。
出处
《国际经济合作》
CSSCI
北大核心
1992年第6期14-15,共2页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Economic Cooper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