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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居民外汇调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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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从1991年12月1日起,初步放开我国居民外汇调剂市场。境内居民自有外汇通过指定银行可按高出国家牌价的市场价格卖给外汇调剂中心(代办处),出境探亲、定居、留学和会亲等因私出国的外汇需求亦可向外汇调剂中心(代办处)申请买入。这一政策深受我国城乡居民的赞誉、拥护和支持,市场成交量不断扩大,发展势头喜人,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 机构和网点不足从湖南省情况看,由于二级分局人员少、一人多岗,外汇调剂实际上没有正式的机构和人员编制。去年外贸体制和外汇分配体制实施重大改革以后。
出处 《国际经济合作》 CSSCI 北大核心 1992年第8期17-18,共2页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Economic Cooper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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