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对澳贸易逐年增加,但一直处于逆差状态,1972—1990年逆差累计达115亿美元。当前扩大对澳出口的有利因素增长,两国经贸关系进一步发展,双边高层经贸往来恢复正常;澳政府大幅度削减关税;逐步取消对纺织品、服装、鞋类的进口配额限制;取消对“四小”的关税优惠。我应趁此机会,大力扩大对澳出口,注意勿触犯其倾销法和补贴抵销规定;澳规定如所进口的商品为本地所缺,且不能生产类似品,澳进口商可申请减税,这一优惠政策对我十分有利,应充分利用。
出处
《国际经贸探索》
CSSCI
北大核心
1992年第4期70-75,共6页
International Economics and Trade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