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0年1月30日颁布实施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提出了我国新时期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由“工程质量等级核验制度”转变为“竣工验收备案制度”,在这种制度下,政府的主要职责是制定办法和“游戏规则”,质量监督机构的主要职责是监督比赛,发现违规现象,出示“黄牌”警告和处罚。工程质量监督的方法也由直接监督转变为间接监督;由微观监督转变为宏观监督;由对以工程实体质量为监督重点转变成以责任主体质量行为为监督重点;由阶段性监督转变为全过程性监督。本文着重就如何开展新时期我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发表自己的一点不成熟看法。
出处
《工程质量》
2003年第4期5-9,共5页
Construction Qual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