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张九一(1533-1898),字助甫,又字周田,嘉定人。以新蔡籍中嘉靖二十八年(1549)举人,三十二年(1552)考中进士,为第三甲第九十三名,授职湖北省黄梅县知县。黄梅县原本偏僻落后,土豪劣绅飞扬跋扈,当地有一个特别狡诈的人,历任知县都束手无策。张九一到任后,立即把他抓捕,按律令处置。由于他治理有方,很快就被升为稽勋司主事,后来又担任文选司员外郎、南京尙宝少卿,后被降职为广州府同知,又升任湖广佥事、参议。他被人诽谤而被罢免了官职,在家里住了十年后又被启用,分守凉州。
出处
《科举学论丛》
2010年第3期43-44,共2页
Journal of Imperial Examin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