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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定县重修县学碑并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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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华文阁直学士、中大夫、提举江州太平兴国宫、德安县开国伯、食邑九百户、赐紫金鱼袋王遂撰并书。朝请郎、国子司业兼起居舍人、兼侍讲黄自然题额。乾道戊子(1168),先君吉州筮仕昆山尉,奉大父敷文以行。时敷文南定湖寇,北守淮楚,虏爲夺气,退居金坛,买书数千卷,聚子弟以学,有诗寄子:'廉勤不可纤毫累,归来使我家中钱。'可谓仕教之忠矣。后县列爲二,以练溪之东为嘉定县。踰七十六年,弟选被命典邑,曰:'祖父旧游,何可不力?'载银米,具粮糗,自随朝坐琴堂,不夕不休。讼于公者,手自裁决。负于私者,宽期以偿。
出处 《科举学论丛》 2012年第3期4-5,共2页 Journal of Imperial Examination
关键词 嘉定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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