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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谜样”科举人物考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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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台湾科举制度,滥觞于明郑时代。清领后的康熙二十六年丁卯科乡试,台湾始全面开科取士,迄光绪乙未割让,乃告结束。此后至光绪三十年甲辰恩科,有志于科举考试的台湾士子,仍多通过寄籍方式,继续应试,且有考取进士、举人之例。台湾为福建之一府,儒士一体参加省城福州乡试,即使建省之后,称'福建台湾巡抚',科举考试仍未改变。闽台之间,较大的差异有二:一是生员阶段的单独办理,学政先后分别由台厦道、巡台御史、台湾道及驻台福建巡抚、台湾巡抚兼理;一是举人、进士的名额保障,包括台湾粤籍的另编字号取中举人一名。教育程度的城乡差距,古今一例,于是台湾的乡试'解额'(嘉庆后以四名为额度),乃吸引闽粤士子渡海应试,并衍生诸多冒籍、寄籍问题。郡邑方志备载地方选举科目,为重要的科举基础史料,而回顾台湾修志历程,以乾隆、嘉庆间最盛,此后即寥寥无几,以致年代愈晚,科举人物愈为模糊。方志失修、传闻讹误,乃至错解制度,遂使若干甲乙科人物在台事迹无考,附会增益及籍贯失真等,不一而足,爰以郑士超、郑廷扬、张觐光及曾作霖四人为例,略予考辨,乃知同治《淡水厅志》之列郑士超,恰为该志仓卒成书,饱受学者批判的具体印证。同书又列'钦赐举人'、'钦赐翰林检讨'郑廷扬于进士表,殊不知'翰林检讨'仅为职衔,不得称为进士,嘉庆《续修台湾县志》早有前例可验。进士张觐光之寄籍应考,台湾类似情形不少,其中式科份,恰好承先启后,足概其余。至于举人曾作霖,曾纂修《彰化县志》,掌教蓝田书院,不乏文献史料,而确切里籍竟莫衷一是,幸有新史料的出土,多年的争议话题,终告定论。
作者 林文龙
出处 《科举学论丛》 2018年第1期62-84,共23页 Journal of Imperial Examin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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