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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抵押承包 抵押金应该计息分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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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年来,不少省、市将抵押作法引入承包,或实行经营者个人财产抵押,或实行全体职工出资抵押,取得了一些效果,但也存在不少问题。其中之一,就是经营者或职工交纳的抵押金,在企业完成或超额完成承包上交任务时,可以计息分红。我认为,这种作法违背了抵押的本意,对控制消费基金的过快增长是十分不利的。为了搞清抵押承包的基本含义和作法,我们首先对借贷活动和商品销售中的抵押行为作一初步的分析。所谓抵押。
作者 杨援朝
出处 《财务与会计》 CSSCI 1989年第7期59-60,共2页 Finance and Accoun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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