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际贸易中采用的结算方式主要有信用证、托收和汇付等三种。信用证是银行保证付款的一种凭证,属于银行信用。这对出口商收取货款有一定的保障作用,但进口商在申请开证时,要缴纳开证押金和银行手续费,会占用进口商的资金,影响周转。托收(如付款交单或承兑交单)和汇付(如交货付现或记帐交易)都是属于商业信用,银行事先不承担进口人付款的义务,因此出口商收取货款有一定风险,但对进口商则较为有利。当今,在以买方市场为特点的国际市场中,
出处
《国际贸易问题》
北大核心
1992年第3期53-55,63,共4页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Trade